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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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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公费医疗费用报销时间的通知

作者:日期:2019-12-17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为我校教职工做好医疗健康服务,提高教职工公费医疗报账效率,解决公费医疗费用报销排队长的问题,医院决定从即日起设置公费医疗住院费和长期居住武汉市以外地区门诊费用报销材料收取窗口,由原来一个月集中报销一次,改为工作日内均可收取材料报账。

报销程序:本校教职工可以在工作日提交转诊医院住院费、外地(武汉市)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材料并确认后,即可离开。

校医院将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进行初步审核后,提交财务与资产管理部进行复审(报销金额以财务部门最终支付金额为准),审核通过后一般10-15个工作日内费用可结算到账。

报销所需材料:公费病历、转诊单、发票及明细清单、出院小结(限住院病人)

住院费报销提交材料地点:校医院门诊大楼503房间

联系人:余曦敏 13018070119

注意:门诊公费医疗医药费报销仍按照原规定执行,每月集中报销一次,时间为每月第二周的星期二、星期三(原则上周二为退休教职工报销时间,周三为离休人员、在职教职工和大学生报销时间),报销地点为门诊五楼大楼514房间。

华中农业大学医院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