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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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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寒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日期:2022-12-26

校属各单位:

根据校历和年度工作计划,现将寒假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安排

(一)学生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8日(农历腊月十七)至2月11日(农历正月二十一),2月12日报到,2月13日上课。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农历腊月十九)至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2月6日上班。

(三)后勤保障、医疗保障、经营服务单位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安排职工休假。

二、有关工作安排

(一)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要求师生员工人人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全方位安全、保密检查,切实加强假期实验室、宿舍、机房、库房等重点部位和水电气等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安排好巡查值守。一律关停假期不使用的设施设备,同时关电、关水、关气等;因工作生活需要,仍继续运行的设施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专人看管。

(二)完成好各类考试阅卷、成绩评定、成绩登录、核查和统计分析等。

(三)做好年终总结考评、绩效分配,财务决算、财务预算等工作(除必须在放假前完成之外,其他相关总结、述职和考评等集中安排在开学第一周完成)。

(四)做好人才引进、有关科研项目的准备和申报等工作。

(五)做好特困职工补助、大病补助等工作。做好离退休老同志、寒假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关心和服务保障工作。校医院做好医疗保障工作。

(六)组织好教学、科研、生活等公共设施的维修,做好校园基建、环境绿化维护等。

(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八)认真谋划2023年工作,做好新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请各单位于2023年1月9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地点、联系电话等通过OA系统报学校办公室。学校处级干部在行政楼的值班由学校办公室统筹安排。

学校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