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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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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离退休党委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

作者:邬希婧日期:2024-05-13

 

 

5月10日下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动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离退休工作部党委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离退休工作部部长鲁满新主持会议。

开班式上,鲁满新同志领学了《条例》第二编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4月25日他曾带领学习了《条例》第一编总则内容。第六章包含从第四十九条至第七十六条,共二十八条。其中,新增2条、修改12条,具体可以概括为“四个更加突出”:一是更加突出对党忠诚的政治要求。在第52条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资料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54条、第55条,新增对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或充当政治骗子行为的处分规定。二是更加突出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在第56条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新增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要求更加严格。三是更加突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新增第57条,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目的就是督促党员干部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四是更加突出坚定共产主义信仰信念。在第70条增写对个人搞迷信活动的处分规定(原来只针对组织、参加迷信活动),使法规适用更具有针对性,促进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

在鲁满新同志领学的基础上,大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雷智峰提出在离退休工作中,一定要加强政治纪律教育,重在宣传和引导,始终把政治纪律挺在前面;张立新和赵静都认为要形成共识,把政治纪律教育贯穿于各支部的组织学习和组织活动中;邵明提出,在政治问题上,我们要始终坚定不移的与党中央精神保持一致。


文字:邬希婧

审核:雷智峰